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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9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

发布日期:2019-05-06   来源:   阅读次数:21659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开展一对多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经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浙江大学2019年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全面、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有学科特长的广东省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AAA(理科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政治、历史、地理)。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9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3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

计划

学院名称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9

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

11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

1: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招生的4个专业共用19个招生计划,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招生的2个专业共用11个招生计划。

2: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就读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的学生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就读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的学生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学年。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网上注册、登录报名, 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网上报名时间:201956-520日。

2.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但需在参加我校体验营时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a.《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b.《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情况,参与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c.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指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证书)、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等证明扫描(拍照)后上传。

d.在“附加材料”中上传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可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的扫描(拍照)件。

3.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按招生计划1:10比例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参加我校体验营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于530日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校园体验营:包括面试、校园体验和体质测试。学校将通过面试等方式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并提供国际校区全方位体验。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所有参加校园体验营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价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不予资格认定。

时间:20196月中旬;地点: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携带申请材料参加体验营活动,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的相关公告。

5.公布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根据体验营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综合评价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于622日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公示无异议后认定资格生效,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办法

1.获得综合评价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19年广东省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

2.高考志愿填报: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同时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上的“自主招生等”栏目中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我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认定资格和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认定资格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具体填报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对进档考生,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其中,我校对考生的高考数学和理科综合成绩进行折算,构成学校综合测试成绩的一部分。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满分300分)=(高考数学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折算成满分2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4.被我校综合评价正式录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院校投档与录取。录取结果将在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公布。

五、其它

1.我校2019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选资格名单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按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可以在同一个联合学院内中外合作专业之间互转专业,但不能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互转。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生办),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纪检部门)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浙大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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