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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   阅读次数:38236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87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报名条件

经中学公示确认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外语基础扎实、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主修外语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我校高起点小语种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9年外语保送生计划招生不超过110人,其中英语语种99, 高起点小语种0-11人(德语0-5人、法语0-4人、西班牙语0-2人),各语种间计划不做调整。

英语语种以人文科学试验班(外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高起点小语种以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招生。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经中学公示确认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的考生必须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在线报名点击进入,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1229-201917日。

1)考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资料,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2)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三项纸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要求以.jpg.png.jpe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小于1MB上传,上传数量见系统提示。网上报名不支持手机、iPad等手持设备浏览器,建议使用电脑IE9及以上版本,chromeFirefox等浏览器)。

《浙江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须考生本人签字、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个人陈述》,字数不超过1000字,须本人撰写并手书。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纸质申请材料递交:上述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材料由中学审核盖章后,一人一袋封装并加封印,由考生本人在面试现场递交面试专家组。纸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也不接收邮寄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测试资格。

   2.测试:通过审核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语种

笔试科目

面试科目

英语语种

科目一:语文和数学

科目二:英语(英语语种卷)

科目一:综合面试

高起点小语种

科目一:语文和数学

科目二:英语(小语种卷)

科目三:小语种

科目一:综合面试

科目二:小语种面试

各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英语语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笔试成绩*25%+英语(英语语种卷)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高起点小语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笔试成绩*25%+英语(小语种卷)笔试成绩*10%+小语种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30%+小语种面试成绩*20%

3.认定: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集体决定,对英语语种考生划定英语单科笔试合格线,对高起点小语种考生划定英语单科笔试合格线和小语种单科笔试合格线。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英语语种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合格,高起点小语种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和小语种单科均合格,单科线不合格的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不参加排序),分语种择优确定入选保送生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予认定。

4.协议:我校将与拟录取保送生签订保送生协议,见后续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5.公示:学校将规定期限内返回协议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无疑义,保送生录取资格正式生效。未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协议的,我校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外语保送生录取资格。

五、专业确认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到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在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内自主确认主修专业(以我校2019年本科专业名单为准);高起点小语种考生按报考专业录取,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

六、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81229-201917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19112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115日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钢笔(水笔)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禁止携带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测试时间:2019117日—18日。

5.测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地点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五、东六教学楼。考生可于2019116日到紫金港校区东1A张贴区查看场次及候考点,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候考点候考,具体面试考场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抽签决定。

七、其他

1.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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