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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家长:
1.根据我校2018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结果。
2.根据我校2018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录取办法,“三位一体”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10%(含)以上;我校将按专业、考生综合总分(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6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录取。
3.被我校“三位一体”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栏信息。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