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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浙江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01-31   来源:招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18794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建设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高中毕业生,和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陕西、广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宁夏等21个省(市、区)的文科高中毕业生,要求文艺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必须全程参加艺术团所有活动和排练。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人数:59人,按教育部规定签约118人。其中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项报考。

招收项目:民族打击乐、琵琶、扬琴、中阮、二胡(中胡、高胡)、大提琴(民乐)、长号、中提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长笛、单簧管(含低音单簧管)、舞蹈、声乐、晚会主持、钢琴(兼合唱团钢琴伴奏)。

我校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项目

签约人数

一本线

降20分

民族打击乐

1

1

0

琵琶

4

1

3

扬琴

1

1

0

中阮

3

0

3

二胡(中胡、高胡)

22

1

21

大提琴

10

2

8

低音提琴

5

0

5

长号

2

1

1

中提琴

3

0

3

小提琴

19

0

19

西洋打击乐

2

0

2

长笛

4

2

2

单簧管(含低音单簧管)

2

1

1

舞蹈(女)

11

2

9

舞蹈(男)

7

1

6

女高音

5

1

4

女中、低音

4

0

4

男高音

5

1

4

男中、低音

5

1

4

晚会主持(男)

1

0

1

钢琴(兼合唱团钢琴伴奏)

2

2

0

人数总计

118

18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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