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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浙江大学2014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4-04-01   来源:招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15334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4年浙江大学在浙江省开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有学科特长的浙江省内普通高中优秀高三学生。

二、报名条件

已办理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手续,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参加浙江大学2014年“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获得有效成绩者,均可申请报名。

浙江大学2014年浙江省自主选拔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不能同时兼报,已获得自主选拔复试资格的考生,若报名参加 “三位一体”选拔,则视同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复试资格,请考生慎重选择。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总计划数为1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文科

哲学

5

政治学与行政学

5

国际政治

5

俄语

5

 

 

 

 

 

 

 

 

理科

 

哲学

5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5

地理信息科学

5

大气科学

5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10

海洋工程与技术

(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10

生物医学工程

5

测控技术与仪器

5

工程力学

5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5

药学

5

药物制剂

5

预防医学(五年制)

5

临床医学(五年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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