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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浙江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3-12-23   来源:招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9766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六所高校合作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AA”测试)。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报名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且具备视野宽阔、思想独立、勇于创新特点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范围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工作理科在所有省份进行;文科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请务必详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中学推荐学生凭校荐码网上报名,自荐学生自行网上报名)

2.书面申请材料准备: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2014年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 《个人陈述》,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并手书。

c.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书面申请材料递交:

1)中学推荐考生的书面申请材料暂不递交,待笔试后,通过笔试的考生再以中学为单位统一寄送(寄送时间待网上通知)。

2)自荐考生的书面申请材料必须以中学为单位统一寄送并附上自荐生名单汇总表(由于材料多、时间紧,恕不接受个人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1412前寄到(以杭州接受邮戳为准)。包裹封面上请注明“××中学2014年浙江大学自主选拔(自荐)”字样,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3)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材料寄达情况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AAA测试的学生名单。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 学业能力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各省(区、市)的考点设立,以“报名系统”为准,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3)报考我校人文科学试验班、人文科学试验班(传媒)的考生,考试科目为:阅读与表达+数学与逻辑;报考社会科学试验班的考生,考试科目为:阅读与表达+数学与逻辑或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报考我校理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与地学)、工科试验班(机械与能源)、工科试验班(材料与化工)、工科试验班(建筑与土木)、工科试验班(电气与自动化)、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工科试验班(信息)、工科试验班(海洋)、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医学试验班类、药学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兴趣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

3. 面试:我校将根据AAA测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我校招生网站另行通知。

五、资格认定及录取政策

1.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总人数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

2. 我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的材料,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生资格,并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 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4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浙江大学。

4. 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以上。

5. 自主生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录取办法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调整) ,优惠政策分五个等级:

 

 

等级

优惠政策

专业(大类)录取

A

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分数线即录取

满足填报的第一专业(大类)

B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以内即录取

4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C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以内即录取

3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D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以内即录取

2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E

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以内即录取

10分参加专业(大类)录取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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