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1、初审通过考生必须于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和录取资格。
2、初审通过考生须同时参加初审通过专业的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按初审通过专业要求考试,科目详见简章。未按要求参加测试者均视为放弃我校“三位一体”测试资格,不进入三位一体后续录取。
3、面试时间:6月11日。
面试地点:浙江大学各校区,面试具体要求及面试地点将在6月初公布在浙大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栏目,请考生、家长密切关注。
4、后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