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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浙江大学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04-23   来源:招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141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文件精神,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扩大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政策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覆盖面,浙江大学2015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

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科类

招生大类

文科

人文科学试验班

人文科学试验班(传媒)

社会科学试验班

理科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与地学)

理科试验班类

工科试验班(信息)

工科试验班(机械与能源)

工科试验班(材料与化工)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

医学试验班类

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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