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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浙江大学2015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04-05   来源:招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61284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浙江大学继续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的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且已办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文科

哲学

5

政治学与行政学

5

国际政治

5

社会学

5

俄语

5

教育学

9

公共事业管理

8

体育经济与管理

8

理科

哲学

5

政治学与行政学

5

国际政治

5

信息资源管理

5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5

地理信息科学

5

大气科学

5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0

自动化(电气)

5

信息工程

1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0

土木工程

5

水利水电工程

10

机械电子工程

5

机械工程

10

工业工程

5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10

海洋工程与技术

10

海洋科学

10

船舶与海洋工程

10

生物医学工程

10

测控技术与仪器

10

工程力学

1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10

生物科学

10

生物技术

10

环境科学

10

资源环境科学

10

环境工程

5

预防医学(五年制)

10

临床医学(五年制)

10

药学

10

药物制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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